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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29个家庭农场可申报中央财政支持


http://www.1988.TV/ 2018/9/15 9:38:23 阅读数:660

“家庭农场可申请补助,不知道我的条件是否符合。”王硕是隆化的种粮大户,经营着家庭农场,如今,正是扩大种植规模的时候,而他却因为购农机具、化肥缺少资金而犯了愁。9月12日,记者了解到,我省年内将扶持212个家庭农场发展,扶持对象向贫困县倾斜,重点投向10个深度贫困县,其中,我市29个家庭农场或将得到中央财政支持。

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等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近几年,我市也采取加大财政、用地、税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对农村家庭农场进行专项奖补,免征增值税,实施家庭农场农作物保险,简化注册登记、年检的手续等方法让家庭农场不断壮大,促进农民增收。

此次,我省年内将扶持212个家庭农场发展,给家庭农场又带来一个发展的好机会。记者了解到,我市宽城、隆化、丰宁、围场、平泉、承德县及高新区2015年以来未享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可申报资金支持。其中丰宁、围场、隆化3个深度贫困县,申报范围可扩大至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今年申报成功的每个家庭农场可获10万元补助,用于有序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购买社会化服务等。

根据相关要求,项目承担县(市、区)家庭农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审核、验收、支付等工作;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承担项目的家庭农场按照审核通过的项目书内容开展项目建设,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使用效益和支出进度;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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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农化批发 编辑: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