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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综合利用率需达95%!扬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设生态标准


http://www.1988.TV/ 2018/7/6 9:29:52 阅读数:305

7月4日,扬州市公布了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其中绿色生态标准引人关注,对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化处理等均设置了基本要求。

扬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可优先享受省、市政策扶持,优先承担财政支农项目。基本要求是,项目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依靠家庭成员,家庭农场经营收入为家庭重要收入来源。农场从事的农业项目要求规模适度,并设有上限。如粮食种植面积不超过600亩,露天园艺作物面积不超过200亩,设施栽培面积不超过100亩,肉禽养殖年出栏不超过50000羽。从事多种产业的,主要产业规模上限不超过基本上限标准的70%。从事其他未及的特色农业产业的,年产值不低于30万元且土地经营面积不超过50亩。

绿色生态被作为一项重要认定标准,申报农场必须达标。其中要求农场采用绿色防控、精准施肥施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的秸秆综合利用率95%。畜禽养殖类家庭农场有满足防疫需要的设施和设备,养殖场所需达到标准化要求,实行病死畜禽化处理,养殖污染治理达标。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需采用循环农业生产模式。

家庭农场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事故,或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将在年度审核认定时取消其示范称号,并停止相应优惠政策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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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农化信息网 编辑: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