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大力扶持农业多种经营主体共同做强做大。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局获悉,厦门市目前已启动2018年市场营销扶持资金相关申报工作,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向区农业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厦门市出台的《关于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八条措施》,厦门市鼓励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营销渠道,积极参与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社对接等,经所在区农业和财政部门审核后,农业部门将给予不超过50%的批发市场管理费补助;对市场租金、超市管理费等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
据悉,此次有申请意向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将申请材料递交到企业所在镇(街),经所在地的区农业和财政部门初步审核后,明年1月19日前符合条件的名单将上报至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