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农机百日执法行动再深入,进一步落实农机合作社社长的农机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农业机械事故发生,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区农机监理所与全区批40家农机合作社社长签订了2017年农机责任状。明确要求合作社社长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切实加强对合作社农机生产的领导,建立健全农机生产责任制,明确1-2名农机员,具体负责合作社农机生产监督工作,把农机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位社员和农机手。
二、贯彻落实有关农机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本农机合作社的农机作业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合作社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具登记率与牌证核发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机责任事故。
三、定期开展本农机合作社农机、设施农业装备检查检修工作。制定本合作社农机生产检查方案,重点检查“春耕”“三夏”“三秋”农忙期间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机具带病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巩固“平安农机合作社”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平安示范农机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开展本农机合作社机驾人员农机教育教育活动,增强社员和农机手生产意识。
五、加大农机政策性保险和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力度和“平安农机通”手机信息平台,农机“三优一免”加油卡推广使用力度,确保各项支农惠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