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高度重视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要求,乌后旗经管局积极开展家庭农牧场认定申报工作。在开展这项工作中,乌后旗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中的家庭农牧场认定标准、条件和程序执行,但该标准和乌后旗实际情况稍有不符,经管局与其他农牧业主管部门共同探讨研究,依照乌后旗的地域特点和实际情况,结合乌后旗经营土地规模、种类,草场规模、载畜量等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和降低认定标准。
同时加入了适合乌后旗发展的特色、特点家庭农牧场经营形式,并在农场主的综合素质上提出了新要求,努力提高农牧民的申报热情,让符合条件的农牧民积极主动申报家庭农牧场。为今后发展高效优质农牧业经营主体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