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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免收注册登记费


http://www.1988.TV/ 2015/12/28 9:49:19 阅读数:1200

家庭农场该如何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想成立联合社怎么办?今后这两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有依据了。昨日,“河南省工商局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政策”新闻发布会在郑州召开,通报了《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情况。据省工商局副局长李建国介绍,两个《意见》的出台是为了大力促进全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这是我省等级制度的又一次创新与突破。

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底,我省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共38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3811户,同比增长51.7%,总量排名全国第二位。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家庭农场的发展速度为迅猛。

《意见》指出,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免收注册登记费、年检(验照)费和营业执照工本费。工商登记机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行登记注册不收费、不年检。

李建国说,两个《意见》均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对象,紧扣工商登记职能。“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登记管理,目前还处在探索实践阶段,有的甚至还缺少法律法规规定的支持。两个《意见》本着先行先试、创新突破的原则,尽可能拓宽登记范围,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条件,创造性地支持、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登记管理寻求合理的支持。”

另外,体现了商事登记思想。“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登记管辖、登记条件、提交材料等规定,两个《意见》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能不涉及的尽量不涉及,不提不合理的、没有依据的要求和规定,不设定前置性的设立审批,不创设新的市场主体类型。如家庭农场登记提供多种组织形式选择,经营范围可笼统登记为 家庭农场经营 ,住所可直接核定为种植、养殖地村址等具体内容,限度地为申请人提供便利。这些都为下一步的登记制度改革和工作衔接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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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农资招商 编辑:小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