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村经营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周四表示,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很难提出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的具体面积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标准。
张红宇在27日农业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家庭农场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实现规模效益,但绝不是越大越好。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践表明,土地经营规模过大会影响土地产出率和农民就业,不利于农业增产、粮食和农民增收。因此,近日下发的《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要适度。
对于如何把握好适度,张红宇称,可以从三个方面衡量:一是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二是能实现较高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三是能确保经营者获得与当地城镇居民相当的收入水平。
他进一步指出,我国地域广阔,各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差别很大,很难提出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的具体面积标准。各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可从当地实际出发,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确定本地家庭农场的规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