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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无需进行税务登记


http://www.1988.TV/ 2015/10/19 10:10:21 阅读数:2538

10月15日,笔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整合部门资源、减轻纳税人负担,我市自9月20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市国税局为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工作,成立了改革工作小组,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开展业务培训,加强部门配合,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工作。同时,以新闻媒介、网站为载体,加强政策解读,做好宣传,并将“三证合一”工作的推行和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新政策实施到位。截至目前,全市已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283户。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后,申请人只需到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办一份证照即可完成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个证照,统一规范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在过渡期(2017年底前)继续有效。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类型纳税人不纳入此次改革,相关登记、管理制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证合一”并非取消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只是政府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个窗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原来三种证件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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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农化网 编辑: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