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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300多个家庭农场申报需抓紧


http://www.1988.TV/ 2014/4/10 16:45:15 阅读数:540

想要申报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农场主们,得抓紧时间准备了。昨日,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台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这意味着,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有了全新的认定方法,满足条件的农场主得在今年8月31日之前提交申请。

家庭农场,顾名思义,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办法对示范性家庭农场做了更为详细的解释。”市农业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示范性家庭农场要符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区域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完成示范性家庭农场建设计划,并经申报认定为家庭农场。

在台州,大大小小的家庭农场超过300多家,它们遍布在各个县(市、区)。符合示范性农场要求的家庭农场到底有多少家,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也说不上来。“以前,申报成为家庭农场的门槛较低。”这位负责人说,要想评为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农场主,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专业从事农业生产3年以上的农户,满足农场固定从业的家庭成员不少于2人、经营的土地流转年限至少在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流转期限内不得转包等条件。

满足申报条件的农场主们,又该做哪些准备工作呢?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说,具备创建条件的家庭农场于每年8月31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台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接下来,我们打算走访各个家庭农场,详细了解他们的情况。”市农业局农村经营管理站的一位负责人说,他们将对这些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监测,保优汰劣,以规范家庭农场管理,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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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农化 编辑: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