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青岛世园会招展展园建设服务工作规则:
一、服务
组织方应向参展方提供基础设施完备(水、电、场地整平)的室外展园建设用地。
二、时间节点
参展方施工图完成时间不迟于2012年10月30日。
三、入场施工
参展方应按照组织方制定的参展园区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办理入场施工手续。施工期间,参展方应严格按照参展园区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并做好、消防、防洪等相关工作,接受组织方的统筹安排和统一调度。
四、竣工验收
参展展园隐蔽工程及单项验收由参展方自行组织,并在施工完成后30日内向组织方提供相关竣工资料。组织方将协助参展方进行综合验收,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及组织方的有关规定为准,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参展展园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由组织方统一进行编制,并在工程开工前发至各参展方。
五、展园建设工程的完成与展园的清理
展园的工程建设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之前完成,装饰工程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展品的布置必须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完成。
参展展园均为临时性展园,提供给参展方的展示空间晚须于2015年3月31日之前清理完毕。组织方有特别规定或与参展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让我们4月相约山东青岛!相聚2014青岛世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