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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菜博会参展须知


http://www.1988.TV/zhanhui/ 2013/4/3 16:36:28 阅读数:903

在出展2013第十四届寿光菜博会期间要明确展会章程,更加顺利的完成本次展览及招商活动,本次活动的饿注意事项主要包含了布展时间、展位配置、参展证、展馆开放时间、参展人员须佩戴本人参展证进出展馆(厅)、展位内不得使用超过500W的大功率电器、参展人员不得损坏会场公共设施、参展人员个人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财务结算等等:

1、布展时间:4月17日至19日。特装展位须在展馆(厅)外完成制作,凭布展证进展馆(厅)内进行组装,4月17日前完成。

2、展位配置:公司楣板、洽谈桌一张,折叠椅2把,5A/220V电源插座。

3、参展证:4月19日前参展人员凭展位收费证明,持2寸个人彩照到大会办证处(组委办105室)办理参展证,每单位一个展位限办4个,每增加一个展位,可增办2个参展证。

4、展馆开放时间:上午7:30至下午6:00,中午不休馆,参展人员每天须在7:30前到达各自展位。一号馆东区三楼设快餐区,便于参展参会人员就餐。

5、参展人员须佩戴本人参展证进出展馆(厅),不得转借他人。需办理车辆通行证的,持车辆行驶证,与参展证同时办理,每单位限办1个。

6、展位内不得使用超过500W的大功率电器,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的,须事先报经大会组委会办公室同意,由大会统一安排电工接线。超出额定功率的电费自负。

7、参展人员不得损坏会场公共设施;不得对展板进行破坏性装饰;不得占用公共场地摆放物品和设置广告宣传品。有广告场地需求的可到组委会招商部办理手续。

8、参展人员个人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贵重展品带出展厅需到组委会招商部登记,凭证明放行。

9、财务结算:

收款单位:寿光市蔬菜高科技示范园管理处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光市支行洛城分理处

帐号:426601040000268

参展商携物出门证:

参展商带入展馆的大件物品(含展板、挂图、宣传资料、音响、摄录入设备、装饰材料等),在带出展馆前需到办证处开具携物出门证明,交展馆保安验证后放行。

撤展证:

参展商撤展,需到办证处开具撤展证明,方可撤展,出门交保安验证后放行。

参展手续:

参展单位根据招商部提供的展位预订平面图选定展位及商务项目;在得到确认后,到财务部交纳展位费及其他项目费用(2011年1月1日后预订的须一次性付清全额),汇款需将凭据传真至招商部,展位及预订项目确认生效。

注意事项:

参展单位根据报名先后顺序选定展位,在汇款并得到确认后取得展位使用权。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擅自将预定展位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他人使用,或擅自开展与本单位经营范围无关的宣传、展示或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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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农化展会 编辑:文艳